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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审计“审”下1.3亿
市审计局为"大建设“捂紧钱袋子”
发布日期:2008-5-20 作者:祝伟

合肥晚报5月9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审计局了解到,今年1-4月,我市审计部门共接审“大建设”工程款23.07亿元,审定21.24亿元,为“ 大建设”节约资金1.83亿元。

   据了解,2006年合肥的“大建设”一开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审计部门便全面开展了对“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当年完成了对金寨路高架桥、中水回用、生活垃圾处理场等项目的跟踪审计,节约资金4842万元。去年,随着“大建设”的不断深入,审计部门同步跟进审计把关,当年共对滨湖新区、“畅通一环”等18个建设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审计,对79个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计,接审工程款17亿元,审计核减了2.1亿元。在金寨路高架桥施工图预算审计中,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是7.66亿元,市审计局审定后认定金额只有6.3亿元,仅这一项就为工程节约1.3亿多元。2006年-2008年4月,审计部门共为我市“大建设”节约资金4.46亿元!目前,我市所有“大建设”项目都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的依据,没有审计报告的工程不能结算。

    为此,市审计局不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早在2005,年,市审计局就在全省第一个制定了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当时在全国也只有深圳、杭州等几个城市出台有类似的制度,这也为后来的“大建设”项目审计奠定了基础。!随后,《合肥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合肥市审计局加强大建设项目协审队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相继出台,强化了审计管理,加大了审计力度,确保审计工作合法、规范、有效。

    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目前市审计局已拟定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限期整改和检查工作的意见(草案)》。《意见》规定,在审计检查过程中,实行一事一议、一事一报制度,凡在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相关单位必须限期整改。(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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