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审计局大建设项目审计
统一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审投[2008]39号)
市局各处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局直属分局:
经市局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合肥市审计局大建设项目审计统一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大建设项目开展同步跟进审计,针对当前全市大建设审计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高的形势,全局上下必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服从统一安排和要求,全力以赴为大建设服务。为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全局大建设项目审计的统一组织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统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1. 成立统一领导机构。成立合肥市审计局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负责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总协调,对大建设审计工作负总责;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承担分管项目审计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并对分管工作负全责;各业务部门(含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局直属分局,下同)负责人任成员,承担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所实施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建立审计实施统一管理机制,实行审计工作分块实施,审计业务统一管理与指导。
(1)投资处牵头负责全局大建设项目审计的统一技术标准、操作原则、技术解释与指导、审计统计台帐汇总工作;暂时代理中介机构管理、协调以及审计费用复核、汇总工作;牵头负责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审计。
(2)外资处牵头负责滨湖新区、安纺一三四村、中心医院等项目审计。
(3)农业处牵头负责城市土地收储、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等前期项目审计。
(4)经贸处牵头负责城市出口道路建设项目审计。
(5)行政事业处牵头负责公益性项目审计。
(6)直属分局牵头负责3个开发区建设项目审计。
(7)其他处室根据需要,作为机动力量,随时承担或参与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二、统一业务管理,明确要求
1.建立审计统一实施与协调制度
(1)统一业务操作程序和办法。承担大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各业务部门,原则按照《合肥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等规定和办法操作。对分别牵头负责的分块审计项目,应制定相对应的统一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模板。大建设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报局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组长研究解决;日常的一般性问题和矛盾,由各副组长负责协调解决;具体的技术、业务方面问题,由投资处统一进行辅助协调与指导。
(2)建立大建设项目定期审计业务会制度和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原则上由投资处牵头、承担项目审计的相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定期召开大建设项目审计业务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学习、了解有关大建设的政策规定、要求以及审计方案安排,交流、讨论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统一处理原则和口径。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将审计进度、问题、困难、建议等报告分管副组长;重要事项及处理意见,要及时报局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统一建立台帐统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承担大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各业务部门要分别建立大建设项目审计滚动台帐,指定专人负责汇总、统计、记录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分析、建议,原则上每月15日、30日将台帐传送到投资处。对外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工作中收集到的关于大建设的会议纪要、文件、市领导批示、制度、规定等,应及时传送一份给投资处归档。
(2)投资处要指定专人负责大建设项目审计滚动汇总台帐及档案,定期汇总、分析大建设项目审计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共性问题,每月至少两次编报大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和情况分析报局大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和局办公室。
3.统一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协审管理制度
承担大建设项目审计任务,需要利用社会中介机构,选择使用、管理、费用支付等统一按照《合肥市审计局加强大建设项目协审队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特殊情况报局领导和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对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委托与要求、质量管理等,统一按照《合肥市审计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协审国家建设项目业务操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和办法操作
4.统一建立宣传、报道、业务交流管理制度
由局计算机处提供技术保障,开设网上大建设项目审计专栏。办公室牵头负责宣传、报道,并负责专栏内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建设的文件、规定、会议纪要等内容的挂贴;法规处负责专栏内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等内容的挂贴;投资处及承担大建设任务的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专栏内市大建设办及相关建设部门关于大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会议纪要、统一要求、信息、审计工作进展、审计方案、模板、案例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使用等内容的挂贴。
5.统一建立计算机审计管理制度。由计算机处统一配备计算机软件和提供技术指导,每个项目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审计电子档案(包括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底稿、取证材料等)要集中归档。
三、强化精品意识,严格质量管理
1.加强方案制定。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强化精品意识,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宣传推广。要制定3套方案:一是工作和实施方案;二是宣传报道方案,要有影像、图片、文字记录材料归档;三是准备公告方案。至少要抓一个精品项目,出一个审计案例交流或电子教案,产生一个可公告项目。
2.提高审计效率。各相关业务部门,应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同步跟进审计工作,排出项目审计的工作进度明细计划,由局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负责督促,保证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3.加强业务培训。由投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分次对全局及县区审计机关有关人员、社会中介机构有关人员等,进行大建设项目审计业务培训和交流。
4.加强廉政建设。各相关业务处室在审计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继续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建设的有关廉政规定以及审计工作“十不准”等纪律,局监察室负责对大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回访和廉政监察,确保廉洁从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