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文件
审计发〔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社会保险审计数据规划——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经署领导同意,现予印发(纸质件另行成册)。
社会保险审计数据规划依据《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基本规划——审计署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审计发〔2007〕44号)的标准要求,按照社会保险审计的相关业务,分类编制了基础资料、测评数据、养老保险数据、失业保险数据、医疗保险数据、工伤保险数据、生育保险数据、基金财务数据、审计数据等九类数据的规划标准。本数据规划适用于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组织的社会保险审计。
本规划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联系。
联系人:孙中和 010—68301279
附件: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 11173342560.doc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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